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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周先生 先生 (法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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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
本所现设诉讼仲裁部、公司事务部、房地产部、知识产权部、刑事辩护部、金融部等六大部门,从事的业务涵盖了律师业务的主要方面,并一直致力于发展有特色的、高质量的其他专业服务。本着 “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建设优良的律师所文化,吸纳优秀的法律人才,成为一流的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宗旨和 “团队经营,严谨办案,优质服务,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我们在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为各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程序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开发公司凭密码登录该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网上办公平台”,将已经签字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在网上提交。提交工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可以提交。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生成合同备案登记号。备案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开发公司将合同备案登记号填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相应位置,合同备案登记完成。开发公司应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如果买受人贷款购房,开发公司应在办理完抵押登记等手续后,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开发公司根据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打印,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产权市场处。
买卖合同登记表的格式与使用的登记表相同。登记表可以到产权市场处领取,也可以在产权市场处网页首页“处室职能”内下载。
5、产权市场处盖章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报送的登记表进行核对,无误的,在登记表上加盖“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专用章”,一份存档,一份交还开发公司。
开发公司可凭盖章后的登记表及已经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广州鑫霆律师事务所:138 2218 8295, 136 1006 8863(周先生)固话:020—8730 5695
地址:广州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6层1602房(公交站:广东工大站;地铁站5号线:区庄站c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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