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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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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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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发展成为广东乃至全国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多年来,本所以高素质的律师人才为基础,以严格科学的管理为手段,以现代化的办公设备为条件,以向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全面、高效、综合的法律服务为服务宗旨,以天道酬勤、无往不胜的奋斗精神为服务理念,在公司事务、房地产、金融、及知识产权等律师业务领域获得迅速发展,赢得了大量国内外客户,并与众多海外律师机构、行业团体建立了密切的业务协作与交流关系。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依转给买受人所有,买受人支付价金的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的不同,在于房屋是属于不动产,对于不动产买卖法律有如下限制。①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②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未发生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③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由的区别。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只用来涵盖二手房买卖,凡涉及开发商的房屋买卖,根据情况使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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